留学日本出国前后手续及入国注意事项

2011-12-20

1. 出国前

① 如果委托学校安排住房,收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必须马上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学校。

如果不提交,将按没有委托学校安排住房处理。

a.住房确保申请书 b.关于住房的誓约书 c.住房安排委托书

② 取得签证之后,请预约出国机票,机票定托之后,请立即将所乘航班名称、出发时间、到达时间等通知给学校。

但是,出国请于开课当月成行(4月生请于4月份,10月生请于10月份),请决不要在开课之前的月份出国。

③ 如果需要学校到当地机场迎接,请与学校联系,如果没有迎接的委托,将按没有迎接的必要处理。

④ 即便不需要迎接,到达日本以后,也请立即向学校报告,并按学校的指导去做。

2. 入国后

① 到学校之后,必须接受入学教育。

② 在接受入学教育前后,要参加日语能力的测试,以便分班。

③ 要到邮局去办理邮政存折。所以,请带印章(戳)来。

④ 办理租房手续(签订租房合同)

签订住房合同时,必须由入居者本人办理。

如果委托学校确保住房,校长将做租房时所必须的“连带担保人”。

租房合同达成之后,做好入居的准备。

租借的房屋,原则上只是住宅,生活上所必须的电灯、煤气炉、锅碗、炊具等,必须由本人筹办。

⑤ 住处定好之后,请到所属管辖的区役所(区政府或市政府,村公所等)办理“外国人登录”和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手续。

如果在入国两周之内,不办理“外国人登录”将被处罚。

3. 入国注意事项

① 入国和上课

入国之后,如果已开学,入国后的第二天则计算出勤率。因此,如果不是因特别情况,或得到学校的许可而缺席之外,其它则按无故缺席计算。

例如:为探亲访友,在开课前来日后,不仅不通知学校,而在开课之后,也不来校报到,这样,耽误的日期,当然按无故缺席计算。如果出勤率达不到95%,在留期间的更新、升大学时的资格变更(从就学变为留学签证)将遭到拒绝。如果期间更新遭到拒绝,将不能继续在日本语学校学习日语,而必须回国。如果资格更新遭到拒绝,则意味着失去在留资格。如果失去在留资格,即使大学考试合格,也不允许居住在日本,必须回国。

入国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很多。因此,必须在短时间之内,有效的办理各种手续。所以,一旦入国,请立即和学校取得联系,并听从学校的指示。

② 入国时期

理想的入国时期通常在开学前3、4天。入国手续必须在平日办理。所以,即使是星期五入国,到达学校也将近5点,入国手续必须等到星期一才能办理。

本中心的在留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入国一年之后,在留期间满了。如果在开课的前一个月入国,有可能在学期还没有结束之前,签证则到期的情况。另外,为上大学,资格变更的手续,各大学不尽相同,有不到4月份不予受理的大学。也就是说,在留资格的变更=有不能从就学签证变更为留学签证的危险。所以,即使很早取得了签证,也不要在开课前的月份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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