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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2013-07-15 17:42:30 字体放大: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成考专升本招生简章计划如下,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小编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扬州大学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现下设27个学院、107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

学校建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14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农科教人才合作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5个省重点专业(类),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4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各1项。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37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000多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2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3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143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4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5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省级研究院9个,科学研究机构84个,教学实验室(中心)36个。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3亿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连年位居江苏高校前列。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校园占地面积409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49万多平方米;8个校区位于市区中部,首尾相连。全校固定资产总值24.5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3亿元,图书馆藏书380万册。拥有实验工厂、实验农牧场、动物医院、附属中学等一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以及设备完善的临床医学院。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质量为本特色为先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近814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拥有环境优雅、生活便利的数字化、园林式的双子星校园。学院教学设施完备,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网络完善。

学院充分依托母体扬州大学办学,在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图书资料、教学实验设施等方面,充分共享扬州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其中专业主讲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比例高达60%以上。众星拱月,全力以赴,学院为学生学习、就业、创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学院现设41个本科专业(5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校生9900人左右。自1999年招生以来,已毕业的十二届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涌现了众多杰出校友,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同时,也为学院不断增光添彩。学院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生。学而优则奖,所有刻苦读书立志成才者,都会得到公正无私的关爱。

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严把教学质量关,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打造办学特色,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在国内独立学院中开辟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作为江苏省首批独立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14年来,已经显现出“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勃勃生机。

百年扬大坚苦自立活力广陵开拓创新,在迈向新的历史征途中,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辉煌。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章程  

一、接收计划*:2013年计划接收“专转本”学生600人,其中

院校代号

专业名称

报考

类别

学科门

类名称

二年级

三年级

专业代号

计划数

专业代号

计划数

1921

会计学

文史类

管理学

01

10

13

10

192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经济学

02

15

14

10

1921

汉语言文学(文秘)

文史类

文学

03

50

15

50

1921

市场营销

文史类

管理学

04

25

16

25

1921

会计学

理工类

管理学

05

10

17

10

192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类

经济学

06

10

18

15

192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工学

07

20

19

20

192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工学

08

45

20

45

19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工学

09

25

21

20

1921

园林

理工类

农学

10

20

22

25

1921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工学

11

25

23

25

1921

土木工程(建筑)

理工类

工学

12

45

24

45


*以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选拔。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四、报名办法:  

1、2013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院校代号

二年级

三年级

专业名称

报考

类别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专业代号

专业代号

1921

01

13

会计学

文史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

1921

02

14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

1921

03

15

汉语言文学(文秘)

文史类

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601语言文化类、6602教育类、6703广播影视类

1921

04

16

市场营销

文史类

6204市场营销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5工商管理类、5804汽车类、6401旅游管理类、5607房地产类、6502公共管理类、5105农林管理类

1921

05

17

会计学

理工类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

1921

06

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类

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

1921

07

19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5901计算机类

1921

08

2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

1921

09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604建筑设备类、5503电力技术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1921

10

22

园林

理工类

5101农业技术类、5102林业技术类、5601建筑设计类、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

1921

11

23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5301生物技术类、5302化工技术类、5303制药技术类、6001环保类

1921

12

24

土木工程(建筑)

理工类

5601建筑设计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4、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5、学生向所在学校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6、申报“专转本”的学生,由所在的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资格。

五、选拔规则: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1、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03%的比例提出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六、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均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

4、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13000元/生·年)。

七、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14—87971626,87991290

网址: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87994016、87997337、8797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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