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高考 > 招生简章

2013年湘潭大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通知

2013-07-08 15:44:17 字体放大: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1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专升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协平

副组长:周琦

成员:谢罗奇叶正华罗凤华吴红胡义伟王协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研科,负责组织“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相应的“专升本”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教研科),负责组织学院的“专升本”有关工作。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1.选拔范围:我校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比例:按照选拔范围内各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按升入的本科专业分别计算)。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达到专科毕业要求;

(2)德、智、体全面发展;

(3)综合考核测评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20%;

(4)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有效学籍之日起至2013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2.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达到专科毕业要求且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选拔程序  1.凡愿意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2013年3月10日—25日之间在网上报名(具体网站及网址另行通知),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附件2,此表存职业技术学院)。

2.职业技术学院应严格按照“专升本”考试选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初步确定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于4月1日前报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经审定并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即确定为2013年推荐参加湘潭大学“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

3.职业技术学院应将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推荐参加选拔考试名单(附件3,excel格式)及相关材料(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当年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等)于4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教研科整理汇总后报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审查通过后的学生方可参加2013年湘潭大学“专升本”选拔考试。

4.参加湘潭大学“专升本”自主选拔考试的学生每人缴纳200元考试费,由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科统一收取后转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5.学校严格按照省级考试要求确定考试方案、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于5月18日前完成。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6.学校在5月25日前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的日常综合表现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出选拔名单。名单经学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即正式确定为湘潭大学2013年“专升本”选拔名单。

7.学校在6月5日前将正式确定的2013年“专升本”选拔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注册。

8.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审核注册名单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学等有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专升本”的申报和备案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归口管理。

2.经审查通过“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与本届专科毕业生同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习时间为两年,执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且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其本科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原则性强、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校属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考试、选拔等各项工作。凡在“专升本”的推荐、考试、选拔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升本”学生的入学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