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12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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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上海中医药大学2012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区 蔡伦 路 1200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一)、非退役士兵(总计54人):
中医学(中医方向) 5人
针灸推拿学 4人
中药学 20人
康复治疗学 13人
营养学 12人
(二)、退役士兵(总计4人):
(1)本市2011年冬季退伍的具有医药类相关专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3人:针灸推拿学1人、康复治疗学2人。
(2)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医药类相关专业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1人:针灸推拿学1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去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报名:
(1)凡本市医药类相关专业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上海生源考取外省市医药类相关专业的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本市2011年冬季退伍的具有医药类相关专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医药类相关专业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
(2)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持有以下二种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证明(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退役士兵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3)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13:30—15:30
(4)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行政楼206室
(5)报名时须带好高职高专毕业证明及各类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退役士兵须带好士兵退役证。
(6)报名费及考试费详见本章程第十条《收费标准》。
2、录取办法:
(1)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必须达到学校计算机基础考试及格线(60分及以上),方有录取资格。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在达到我校规定的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最低录取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两门考试总分依据本章程“第十六条第5款”的原则加分,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加分受理截止至2012年5月7日);若总分相同,参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参考专业基础课成绩。退役士兵的录取根据其单列的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高校文艺团体骨干(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达到各专业的最低录取要求,即优先录取。
(4) 2012年5月21日始,学校将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和成绩在我校招生就业网专升本专栏中予以公示。2012年5月28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核。
(5) 2012年7月4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3、考试内容
(1)非退役士兵
①计算机基础
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免试,报名时需出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中医学(中医方向)专业
专业基础课: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专业课: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
中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
专业课: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针灸推拿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医基础理论 正常人体解剖学 经络腧穴学
专业课:推拿手法学 针推治疗学
康复治疗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学基础
专业课:康复评定学、康复疗法学
营养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医学基础、生理学、生物化学
专业课: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
(2)退役士兵参照2011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由我校组织单独命题与考试。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参加2门考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交费:14+26×2=66元
参加3门考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交费:14+26×3=92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5132202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纪委:021-51322097
十四、网址 www.shutcm.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考试时间
(1)非退役士兵
专业基础课 2012年5月6日9:00—11:00
专业课 2012年5月6日12:30—14:30
计算机基础 2012年5月6日14:30—16:30
(2)退役士兵
单独考试 2012年5月6日9:00—11:00
2、教学形式:录取学生升入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第三年学习,并且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按指导性教学计划选择课程修读。
3、学制:
中医学(中医方向):3年 针灸推拿学:3年
中药学:2年 康复治疗学:2年
营养学:2年
4、入学复查
学生入学时将进行高职高专毕业文凭、各类相关资格证书的鉴定及体格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加分项目(加分不累计)
(1)2010-2012年获得全国、省(直辖市)的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2010-2012年获高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的考生,总分加5分。
以上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