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高考 > 招生简章

2012北京成人高考学校招生简章

2012-08-21 15:36:25 字体放大:  

2、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考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1)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3、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布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通知》(教学司〔2011〕4号)的精神,2012年继续依据2011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适用201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的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适用201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纲。

4、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2012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三)根据《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京考考务〔2011〕1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3、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立即检验试卷和答题卡是否合格,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粘贴监考员发给考生的条形码。

6、答题卡分客观题目区和主观题目区。在答题卡客观题目区,考生每小题选出答案后,要用2B铅笔将选中答案涂满涂黑,黑度以覆盖框内字母为准。在答题卡主观题目区,考生必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框内区域相应的题号下直接答题,不得使用铅笔(除画图外)答题。

7、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