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专科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教材费(元/年) | 合计(元/年) |
31个专科专业 | 3000 | 600 | 3600 |
本科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教材费(元/年) | 合计(元/年) |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3000 | 600 | 3600 |
艺术设计 | 5070 | 600 | 5670 |
注:教材费多退少补。
三、招生对象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1、本科招生对象:
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专业不限。
2、专科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