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附则
招生咨询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68901570
继续教育学院暑期值班室 68901570,68901568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考前文化课及专业课辅导班)68902806
办学院系咨询电话:
教育技术系 |
68903005 |
初等教育学院 |
62516710 |
文学院 |
68902819 |
音乐学院 |
68902382 |
教育学院 |
68903146 |
历史学院 |
68902314 |
政法学院 |
68902310 |
信息工程学院 |
68902770 |
化学系 |
68903040 |
外语学院 |
68901859 |
生命科学学院 |
68902329 |
学前教育学院 |
68416743 |
物理系 |
68902348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68903087 |
数学科学学院 |
68903336 |
管理学院 |
68901172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68902156 |
继续教育学院 |
68901737 |
注:
1、本校成人教育招生以考生自愿报考为基础,以上单位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均不属于本校的招生或录取承诺。
2、2012年本校各类招生专业参考学费标准如下,实收按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标准执行,高起专、专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
⑴ 高起专:文史、外语类专业1020-1380元/学期。人;
理工类专业1440-1540元/学期。人;
艺术类专业:1850-1980元/学期。人;
⑵ 高起本:1000-1350元/学期。人;
⑶ 专升本:文史、法学、教育类专业1200-1320元/学期。人;
理工、管理类专业1200-1520元/学期。人;
外语类专业1620元/学期。人;
艺术类专业2060-2180元/学期。人。
3、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本校2008年起暂停招收成人脱产生,现招收的所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员均为走读,学校不安排住宿。
4、本简章中内容如与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或公布的招生信息有不符之处,本校将参照修改,不再另发通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