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高考 > 招生简章

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成考招生简章

2012-08-01 11:20:56 字体放大:  

五、考试成绩

1、考生应按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查询和领取国家统考文化课成绩。

2、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2日-11日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rjy.cnu.edu.cn)查询专业加试成绩,过期将不再提供成绩查询。

六、录取工作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时)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1、录取原则

⑴ 在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其中:

① 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② 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外语单科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⑵ 因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上线考生不足开班人数)等原因,使报考本校的上线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将按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程序和规定转至其第二志愿或按调剂志愿由本校或其他院校录取。对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招生计划数额的专业,本校将按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

2、对符合国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照顾或免试录取政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照顾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时按相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学校配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免试生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七、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本校规定的交费日期之前到指定银行存入本专业学费,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对逾期未报到和交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按要求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毕业(结业)证书,责任由学生本人独自承担。

⑴ 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⑵ 报名或入学后提供的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证明)不能被教育部承认,而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