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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12-07-30 15:58:21 字体放大:  

(七)免试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校学习。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广西所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此类人员初步定于2013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办理录取手续,具体办法参照2011年相关文件。

(八)其他照顾政策参看《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须知》中的“加分、降分照顾规定”。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成人高校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十)各成人高校一律不得体制外招收“预科生”、“跟读生”、“连读生”。

十、关于第二专业学历

2012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学生,考生如报读成人高校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则须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十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时,招生学校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复查。

(1)新生报到时,录取学校应仔细核查考生证件上的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名册上的信息相符,凡不符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2)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考生应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表等证明材料,发现考生以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或以假文凭、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3)非广西户籍但在广西工作、学习、生活的考生在入学注册时必须持单位证明或工作证、学生证等到录取学校进行复查。发现学生以假证明、假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考试作弊的,按教育部令第33号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第十一条处理。

十二、其他

考生可以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成人高考板块和“成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高招生简章》、《成高招生计划》、《考生报考须知》、《考生报名信息表》等信息,并可通过访问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成人高考QQ咨询页面或来电来访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咨询招生、考试和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