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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2011-05-20 14:36:39 字体放大:  

编者按】广西师范大学近日发布了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高升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中职(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2、高升本: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中职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者。

3、专升本: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学校
代码

招生专
业名称

学历
层次

学习
形式

招生
科类

学习
时间

备注

统一命题考试
科目及代码

专业加试

10602

音乐学

专升本

业余

艺术类

2—2.5年

 

10 政治、11 英语(本)、17 艺术概论

按照教育部规定,报
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加试,加试的时间为10月中、上旬,以邮寄形式收卷,加试题目请登陆广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站查看。

舞蹈学

音乐学

高升本

业余

艺术(文)

4年

半脱产

31 语文、32 数学(文)、36 英语(高)、35 史地

舞蹈学

音乐教育

高升专

业余

艺术(文)

2—2.5年

 

31 语文、32 数学(文)、36 英语(高)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三、报名、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1.8月中旬—9月上旬,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gxeea.cn),填写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

2.9月上旬—中旬在工作、学习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相、缴费等。

3.10月上旬参加全区统一考试。

四、学习费用

业余本科:3800元/学年、生;业余专科:3500元/学年、生;半脱产本科:4400元/学年、生。

五、学校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前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与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与我校同层次、同专业所学课程相同的,可持等级(合格)证书申请免修免考相应课程;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 0773-3699028 13977386971 秦老师 0773-3690505 189077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