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856名,文化课最低46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61分。
③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21名,文化课最低429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其文化课总分424分。
3、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70名。并列170名,其文化课总分499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84名。并列84名,其文化课总分474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7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5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66名。并列666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建筑学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36名。并列43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④设计专业文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分数录至516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4人,专业名次录至100名。并列100名,文化分数录至42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8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397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530名。并列530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312名。并列312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1名,专业名次录至280名,文化课最低410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专业名次录至170名,文化课最低441分。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
港、澳、台、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