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10-30 10:50:04 字体放大:  

五、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从网报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颁发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如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还须提供《户口簿》。

(四)外省籍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居住证》。

(五)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的考生,如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学历审核,须提供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供高中(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本人所在单位(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军人、“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二),同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九)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十)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须提供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照顾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