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10-30 10:50:04 字体放大:  

二、考生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职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以下考生除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报考“山西省职工学历提升教育”的考生,只能报考指定的招生院校和专业,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统一录取。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以下统称“下基层”人员)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免试申请、审核录取的招生办法。此类人员列入免试生类别。

(八)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试点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学校测试合格后录取的办法。我省的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只在省属院校中开展试点招生。此类人员列入免试生类别(具体招生工作安排见附件一)。

(九)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市(地级市)报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生活)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凭本人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可以报名。

(十)我省严格禁止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组织考生异地报考,在编排考场或录取过程中发现有组织的异地报考,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