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10-30 10:38:00 字体放大:  

六、录取

2013年宁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须坚持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本校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分数线的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统一考试的科目划定。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和成人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后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提出我区成人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案,由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煤炭、采矿、村医等专业、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三)录取办法、时间

1、我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录取工作一律在本学校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可向录取点派驻联络员,办理相关事宜。

2、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考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生源与计划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

因考生较少及学校招生计划不足开班名额而调整专业的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经考生本人书面同意后可调整到同类别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习录取。

3、依据学校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将考生档案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提出录取新生名单,提交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

4、为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点)要及时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查询本校生源情况,调整录取计划,制定录取方案;录取工作开始后,及时下载考生投档信息,按时上传录取信息。

5、因考生个人原因,专业或院校志愿需要调整的,由考生本人在录取工作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报考学校签字同意,交由申请调整的院校同意并汇总,报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调剂。

6、录取工作将于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一次集中录取,不再降分补录的办法进行。

7、考生可于2014年1月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询本人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