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费的缴纳
请各单位将录取费用缴纳至以下帐户,在汇款凭证或转帐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成招录取费”,“付款人”必须是院校或者有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以便准确核对,并及时到考试院财务室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阳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7281510182600000805
联系人:黄俊、于永洋、元敏,电话:0791-8676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