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考试和评卷
第十五条: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和27日。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及各科考试时间、分值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其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其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综合),文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综合)。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日语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我省自行命题的专升本日语科目考试复习用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光村图书出版株式会社合作编写的《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册)。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报考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特殊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除外省少数艺术类招生院校单独加试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特殊专业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报名网站上的《2013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特殊专业加试办法》。
5.招生学校如还需自行组织专业课(非特殊专业)加试,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注明,并将加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及时公布。
第十七条:考试组织和评卷
1.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市招办按照《2013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2.考生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医学类专业考试安排在地级市市区的标准化考点。医学类考点组织考生指纹抽检。
3.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我省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应按以下要求作答:考生应根据要求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将主观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不得在本题之外的其他题目栏内答题;必须按规定要求绘图、作答及涂改。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