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10-30 10:55:17 字体放大: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

1、2013年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2、报考高起本志愿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志愿。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

3、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4、在公布考生成绩及划定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11月23日9:00—25日16:00。

5、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一次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12月18日9:00—19日16: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慎重,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该志愿的报考条件,符合《河北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生源计划》所列的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有限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符合要求方可报考。

2、考生在填报“意向志愿”后,须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