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3年成人高考考生报考须知

2013-08-28 14:06:06 字体放大: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阶段

  考生按选择的信息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预报名号”。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3. 进行电子摄像。

  4. 采集指纹信息(指定用左手食指)。

  5. 对报名信息确认点打印的《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进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当场更正(其中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更改,报考层次和报考志愿不许更改)。考生确认无误后在《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存根)》上签名。

  以上工作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替。 

  考生必须到本人选定的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其他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无法受理。

  同一考生进行了多次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即获取多个预报名号),在现场确认时,只能选择确认一条报名信息,出现多次确认的,取消该考生当年报名资格,已交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1.网上“预报名号”,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外省籍考生还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原件。

  2.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

  3.报考“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提供《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考试报名审批表》原件。

  4.申请录取照顾的考生(其中年满25周岁及以上和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照顾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考生可不提供证明),须提供本人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

  (2)贫困县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招生办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出具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其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出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给予录取照顾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或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四)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

    8月25日至9月2日(期间每天7:00至23:00)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

    9月4日至9月8日。

  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五)交费及退费

  1.交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4]17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其中: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报名考务费75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报名考务费100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报名考务费75元。

  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的交费方式全部为网上支付。

  2.退费条件

  考生已成功进行网上支付但未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的可以退费。

  3.退费程序

  考生于9月12日至13日到所属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填写退费申请。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核考生申请,并将汇总后的考生退费申请于9月1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所交费用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请考生报名结束后不要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

  1.2013年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2.报考高起本志愿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志愿。报考高起本艺术类(文)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文史类专业,报考高起本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高起专理工类专业。反之不允许。

  3.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4.在公布考生成绩及划定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 11月23日9:00—25日16:00。

  5.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一次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12月18日9:00—19日16:00。

  (二)注意事项

  1. 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慎重,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该志愿的报考条件,符合《河北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生源计划》所列的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有限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符合要求方可报考。

  2.考生在填报“意向志愿”后,须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