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考专升本民法知识产权复习:著作权

2013-10-16 15:01:51 字体放大:  

3.作品的分类

(1)根据作品物质载体所做的分类;

(2)根据作品的功能领域而做的分类;

(3)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

(4)独立作品和合作作品;

(5)独立人作品和委托作品;

(6)原作品和演绎作品。

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作品: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人与著作权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之间,就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人包括: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