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物权的分类

2013-10-16 14:19:22 字体放大:  

2013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进入倒计时了,威廉希尔app 成人高考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物权的分类”,希望在最后的关头能为您备考助一臂之力!

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自物权)

2、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种类。

3、他物权(限制物权、有期物权)

1)他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物所享有的物权。根据当事人设定他物权的目的分为:

2)用益物权,指主要以使用和收益为目的。如 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典权等。

3)担保物权,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威廉希尔app 成人高考频道为您编辑的“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物权的分类”就到这里了,衷心地祝愿各位小伙伴们早日考入理想院校!

更多内容请猛击成人高考 > 成考复习 > 专升本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