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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北京成人高考新规则:14种行为视为作弊

2012-10-11 15:50:54 字体放大:  

2012北京成人高考新规则:14种行为视为作弊,请考生认真阅读: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消息:

为确保2012年北京成考期间公平的考试环境,北京市出台规则明确14种作弊行为。作弊者一经发现即处以全科作废的惩罚,情节严重者,还将处以禁止参加国家各种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下面一起来看哪些行为属于作弊行为:

2012北京成人高考新规则:14种行为视为作弊 

第一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二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三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第四种:携带具有发送或者具有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五种: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第六种: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

第七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第八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

第九种:其他以不正常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十种: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

第十一种: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第十二讲:‘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第十三种: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被查实;

第十四种: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14种行为均被视为作弊,请参加2012年北京成人高考的考生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