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一)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三个院校,每个院校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
(二) 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工作的需要,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但对经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的报考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五)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户口不限制;没有注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区招生。
(六)报名组织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市、区)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 高招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网报现场信息确认点,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考志愿信息确认工作要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要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高招办应从成招网下载《福建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五、考试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3日、14日(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2)。
以上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统考科目范围及时间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试卷形式
今年我省高起本、高起专以及专升本的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评分,答题将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
(五)专业加试
1.报考高起本、高起专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持艺术(体育)专业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加试。
2.加试科目:美术专业《素描》、《色彩》;音乐专业:《声乐》、《器乐》;体育专业:《100米跑》、《铅球》、《立定跳远》。
3.省内成人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有关院校设点进行,省外及部委属高校的专业加试工作,由有关高校自行组织考试。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必须规定合格标准。
(六)考试组织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区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设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生准考证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统一随机编排生成。
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等)在开启之前及试卷在使用过程中属国家绝密材料。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4.各级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严防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
(七)阅卷工作
201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招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评卷院校负责制的管理体制。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