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填写志愿前须在网上认真阅读《院校专业目录》,查询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报考志愿是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网上填报信息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二)填写志愿表中的志愿栏分本科和专科两栏,本科和专科分别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一个专业。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其专科所报第一志愿与报考高起专的考生一样按第一志愿对待。
专升本考生只在本科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
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相一致。专升本文史、外语、中医类在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定填写:
1.报考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文史类。凡填报文史类志愿且达到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文史类投档。
2.报考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科类,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理工类。凡填报理工类志愿且达到理工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理工类投档。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考生务必要向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咨询加试的具体事宜。
五、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从网报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颁发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如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还须提供《户口簿》。
(四)外省籍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居住证》。
(五)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的考生,如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学历审核,须提供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供高中(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本人所在单位(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军人、“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二),同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九)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十)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须提供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照顾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
六、考试科目、时间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二)高起本、专科考试按文科类、理科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分文、理两种)、英语三门。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理科类增加“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统考科目,文科类增加“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编制的院校招生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
(四)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13、14日。
(五)今年不再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于10月5日至12日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sxkszx.cn),凭“网报序号”和“密码”进入“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