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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科目、加试规则及阅卷工作

2011-07-06 17:03:1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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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种类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科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文科(含外语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  理科(含体育类专业)  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语文、数学(理)、外语 
中医学类及中药学  语文、数学(理)、外语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  语文、数学(文)、外语 
公安类院校各专业  语文、数学(文)、外语 
专升本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艺术类(一级学科)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政治、外语、高数(一)、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  政治、外语、高数(二)、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法学  政治、外语、民法、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农学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专业课(由主考院校自定) 
PS:从招收2006级成人高校学生起(考生2005年10月考试、2006年春季入学),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中的部分专业基础课调整如下:取消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中的医学综合、中医综合、监狱(劳教)基础、公安专业基础4门专业基础课考试。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考试。 

二、考试时间

从2004年开始,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时间进行调整,实行“秋季考试、第二年春季入学”。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是10月16、17日。高起本科、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专业课加试规则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市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查。复查只查是否存在加分错、翻录错、有否漏阅,不重新评卷,不对考生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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