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证券交易复习讲义与例题解析: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2012-11-09 17:05:3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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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概念

证券公司通过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种类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而是在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1.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的。

2.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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