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 考点分析清算与交收

2013-03-17 19:44:4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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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清算与交收

第一节 清算与交收的含义

一、清算与交收的概念

(一)清算、交收的定义(理解)

清算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二)清算和交收的联系和区别(重点)

二、滚动交收和会计日交收(考点)

会计日交收,即在一段时间内的所有交易集中在一个特定日期进行交收。

我国目前存在两种滚动交收周期,即T+1与T+3。T+1滚动交收目前适用于我国的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等。T+3滚动交收适用于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 (重点)

三、清算与交收的原则(考点)

四、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结算账户的管理

1.结算备付金账户计息。结算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向结算参与人计付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度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重点)

2.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1)最低备付的含义。最低备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划出。

(2)最低备付的调整。计算公式为:

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上月证券买人金额/上月交易天数X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重点)

(3)纳入最低备付计算的交易品种。包括:①A股交易清算;②基金交易清算;③国债交易清算;④企业债交易清算;⑤国债回购交易清算;⑥企业债回购交易清算。(重点难点)

(4)最低备付不足。若可用余额为负,应立即补足资金。

第二节 我国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的清算与交收

一、上海市场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的清算与交收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的清算、交收以结算参与人在该所取得的交易席位为明细核算单位。

(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同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资金交收流程(了解)

(二)资金交收

资金交收首先满足二级市场交收,然后满足一级市场交收。资金交收具有终局性和不可逆转性。(考点)

可用余额=账户余额+(T+0实收实付)—冻结金额—最低备付限额

如可用余额小于零,结算参与人必须在T+1交收前补足差额;可用余额大于零时,即为该账户当前可以划出的最大金额。(重点)

二、深圳市场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的清算与交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同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流程如下:(了解)

(1)交易当日(T日)收市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交易成交数据传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T+1日开市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各结算参与人发送资金结算明细数据。

(3)T+1日,结算参与人可联机查询结算备付金账户明细和余额、结算保证金账户明细和余额等。当结算备付金账户余额不足时,结算参与人应于当日16:30(若当日有新股申购资金结算业务,则为17:00)前补足。(考点)

(4)结算参与人没有足额及时交收,出现透支的行为。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结算办法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由其托管人作为结算参与人,直接与结算公司办理其所托管合格投资者的结算业务,承担相应的交收责任。(考点)

托管人申请开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了解)

托管人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日末余额,不得低于结算公司核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托管人如出现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重点考点)

(1)根据托管人发生的透支金额,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2)T+1日交收时,暂扣托管人指定的、相当于透支金额价值120%的证券。

(3)要求透支托管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有关责任方盖章的资金交收透支责任确认书,将该透支事件在托管人业务不良记录中予以登记,作为评估风险程度、确定重点监控对象的依据。

(4)通知透支托管人向结算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说明,提出弥补透支的具体措施,将该托管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密切监测其财务状况。

(5)提请证券交易所限制或暂停透支托管人所托管合格投资者的证券买人,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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