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证劵交易》考点: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2013-02-07 09:25:04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市场基础知识》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一.一般规则:

1.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2.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成交的,不低于其前收盘价。

3.签订合同时,客户本人应向证券公司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融券期间卖出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客户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证券公司申报。证券公司应将客户申报的情况按月报送交易所。

4.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卖掉融资买入的证券获得的资金)或直接还款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5.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买入新证券还)或直接还券(用自有的证券还)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

6.客户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7.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客户融券卖出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8.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规定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回购交易。

9.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将被强行平仓。

二. 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的范围(即“标的证券”),包括符合规定的股票、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基准指数是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5、股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6、股票未被特别处理三.交易所按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试点进展,从上述规定内的证券选取标的证券的名单公布。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