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证券投资者重要信息
1、证券投资者。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1) □买卖证券的基本途径:一是直接自行买卖。如柜台市场。二是经纪商代理。
2) □(可出成多选题)我国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3) □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只可以投资B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则可以在批准额度内交易除B股以外的其他品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2、证券公司。
1)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
(1)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3年无违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3)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其它显而易见)。
2) □(必考题)证券公司七大业务:
(1)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顾问;
(2)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3)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0万元;后四大业务一项的为1亿元;后四大业务2项以上的为5亿元。
(4)为实缴资本。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向上调整。
3、证券交易所。
1) □作用在于:
① 为证券提供交易条件;
② 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
③ 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
④ 是提供迅捷的交易与服务。
2) □证券交易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其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
(2) 其他交易所,□也称“场外交易市场(简称OTC)”: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柜台交易又称店头市场,交易是一对一的方式,转让价格一般由证券公司报出。其他交易所,也有一些集中性交易市场。如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等)。
3)□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有:①提供场所和设施;②制定业务规则;③接受安排证券上市;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⑧公布市场信息。(除第七项外,答案一目了然)。
4)□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事项有: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5)□我国证交所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下面可设其他专门委员会。
6)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2)其设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职能:①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②证券存管与过户;③证券持有者名册登记;④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收;⑤受托派发证券权益;⑥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等。
4)□需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正常进行:一是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技术系统和规范;三是风险评估体系;四是数据备份及紧急应变程序。
5)我国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防范证券结算风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