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考点串讲:异常交易行为措施

2012-09-20 15:33:25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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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异常交易行为需采取的措施

证券交易所会员如果发现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出现上述所列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予以提醒,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另外,出现上述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产生重大影响的,证券交易所可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措施,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营业部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存取凭证、资金账户情况、相关交易情况等资料;如异常交易涉及投资者的,证券交易所可以直接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供有关材料。证券交易所会员及其营业部、投资者应当配合证券交易所进行相关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或书面警示。

2.约见谈话。

3.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

4.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

5.报请中国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

6.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如果相关人对第4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措施包括:限制买入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限制卖出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限制买入和卖出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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