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辅导:分红派息

2012-06-01 19:12:08 字体放大: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 股投资者,其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由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对于上市公司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送股登记日闭市后,将向证券公司传送指定交易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证券公司将据此更新所有指定交易客户的证券托管数量,投资者无须办理任何申领手续。至送股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所有流通股的送股部分可到投资者账上,并可在以后上市流通。

在具体的送股日程安排方面,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A 股和B 股不完全相同。

(三)A 股送股日程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送股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 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 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 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 日。

5.股权登记日为T+3 日。

(四)B 股送股日程安排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B 股送股日程安排与A 股不完全一样,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 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 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 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 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 日。

6.股权登记日为T+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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