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上市公司分红派息须在每年决算并经审计之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分红派息,主要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的交易清算系统进行的,投资者领取红股、股息无需办理其他申领手续,红股、股息由交易清算系统自动派到投资者账上。下面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说明上市证券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
(一)A 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
根据现行有关部门制度规定,A 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T-5 日前)。证券发行人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5个交易日前,要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3 日前)。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公告日3个交易日前审核申报材料并作出答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1 日前)。证券发行人接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4.公告刊登日(T 日)。证券发行人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告。
5.权益登记日(T+3 日)。证券发行人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权益登记日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6.除息日(T+4 日)。
7.发放日(T+8 日)。证券发行人要确保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项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 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二)B 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
B 股现金红利的派发日程与A 股稍有不同,程序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 日前。
2.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 日前。 3.向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 目前。
4.公告刊登日为T 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 日。
6.权益登记日为T+6 日。
7.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