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辅导:权证的交易与行权

2012-06-01 19:07:42 字体放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四次,2012年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7日,为了帮助广大考试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辅导:权证的交易与行权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权证的交易与行权

2005 年7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文件对我国权证产品的运行进行了规范。

(一)权证的交易

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营或代理投资者买卖权证。证券公司在代理投资者买卖权证时,应向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

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A 股账户)办理权证的认购、交易、行权等业务。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一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一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 ×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例如:A 公司权证的某日收盘价是4元,A 公司股票收盘价是16元,行权比例为1。次日A 公司股票最多可以上涨或下跌10%,即1.60元;而权证次日可以上涨或下跌的幅度为[ (17.60-16)×125%×1=]2元,涨跌幅比例高达50%。

权证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由保荐机构计算;无保荐机构的,由发行人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及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

在权证交易中,禁止的事项有: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权证交易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任何人直接操纵权证价格;禁止任何人通过操纵标的证券价格影响其对应权证的价格;禁止任何人通过操纵权证价格影响其对应的标的证券价格。

标的证券停牌的,权证相应停牌;标的证券复牌的,权证复牌。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需要有权暂停权证交易。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二)权证的行权

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也就是说,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须申报指令。

权证行权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以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标的证券,并获得以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代为办理权证行权的证券经纪商应在权证期满前的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权证即将期满,或按事先约定代为行权。也就是说,投资者可选择自行申报行权,或于权证到期前委托证券经纪商代为办理行权。

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更多内容威廉希尔app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