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交易辅导: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2012-06-01 18:15:00 字体放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四次,2012年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7日,为了帮助广大考试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证券交易辅导: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一)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计算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交易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 股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如表8—1和表8—2: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但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二)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计算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三)保证金可用余额及计算

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

+∑[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一融资买入金额)×折

算率]+∑[ (融券卖出金额一融券卖出证券市

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

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

×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公式中: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

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

“∑[ (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一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和“∑[ (融券卖出金额-融券

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

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

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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