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辅导: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相关

2012-06-01 17:21:12 字体放大: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四次,2012年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7日,为了帮助广大考试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辅导: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相关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征信与选择(熟悉)

(一)客户的申请

客户要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由客户本人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申请。客户申请时应向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交证券公司规定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在营业部开立的普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融资融券担保品证明、客户具有支配权的资产证明、住址证明等客户征信所需的相关材料。机构客户还需提交公司章程、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营业部受理客户申请后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核、审批流程对客户进行征信、评估和授信审批。

(二)客户征信调查

证券公司应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内容:客户基本资料;投资经验;诚信记录;还款能力;融资融券需求。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和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三)客户的选择标准

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并从事交易满半年以上(试点初期一般都要求满18个月以上)。

2.账户状态:客户开户手续齐全、资料完备,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对应关系清晰,交易结算状态良好。

3.信誉状况: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4.资产状况: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品和较强的还款能力。

5.投资风格及业绩:投资风格稳健,无重大失误和损失,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6.关联关系:非证券公司股东或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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