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复习讲义:基金税收

2012-11-12 11:07:54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复习讲义:基金税收”,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金税收

一、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

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2、 免征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三、机构法人买卖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1、 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2、 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

3、 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封闭式基金代扣代缴。

5、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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