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重点考点:证券公司IB业务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1、 证券公司IB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的业务。
2、 IB制度起源于美国。
3、 证券公司取得IB资格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
(2) 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
(3) 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方能开展IB业务;
(4) 不得再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
4、 介绍经纪商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中间服务业务:(1)招揽投资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2)协助办理有关开户手续;(3)为投资者下单交易提供便利;(4)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和结算单;(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5、 作为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业务,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责。也就是说证券公司只是介绍客户,收取佣金,但不能接触客户的资金,也不对投资者的期货交易进行结算。
6、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的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7、 对于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当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外,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不得与证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8、 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有:
(1) 有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2) 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证券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证券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
(3) 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上市证券公司前19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的近亲属;
(4) 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5) 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4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6) 在其他证券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等。
9、 实际控制人:指能够在法律或事实上支配证券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10、 股东应当严格履行出资义务,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出资提供融资或担保。
11、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12、 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13、 在董事会、董事长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议无法召集的情况下,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股东和监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14、 证券公司股东会在董事、监事任期届满前免除其职务,应当说明理由。
15、 董事知情权: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董事的知情权,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