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发行与承销》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2013-02-09 14:25:54 字体放大:  

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发行与承销》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一)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机制和任期

1.监事会是由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合法性监督的机构。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任职资格与董事一致。

2.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监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任期每届为3年,可连任。

(二)监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

1.监事的职权:

2.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三)监事会主席、会议运作和议事规则

1.监事会主席:1人;会议运作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相似

2.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监事会的职权:8项权利

(五)监事会决议

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有异议者在会议记录上记载,可免责。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