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章节讲义:保荐代表人的资格

2012-08-27 17:02:36 字体放大:  

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共有5次,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复习,威廉希尔app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频道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证劵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辅导资料,希望对考试朋友有所帮助!

保荐代表人的资格

(一)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

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4、证券业执业证书。

5、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最近3年内担任《管理办法》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的工作情况说明。

6、保荐机构出具的推荐函,其中应当说明申请人遵纪守法、业务水平、组织能力等情况。

7、保荐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