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章节讲义:股票发行公告

2012-08-27 17:00:2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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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公告

一、发行公告的披露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同时刊登发行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发行过程中通常还发布: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发行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等。

二、发行公告的内容

主要包括:提示;发行额度、面值与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和范围;认购股数的规定;认购原则;认购程序;承销机构。

第四节 股票上市公告

一、股票上市公告书编制和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应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核准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规则》和《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中的有关要求编制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一)《指引》的规定是对发行人上市公告书信息披

(二)上市公告书的一般要求

(三)披露上市公告书

(四)报送上市公告书

(五)上市公告书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重要声明与提示;股票上市情况;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股票发行情况;其他重要事项;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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