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真题详解:要约失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1年)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