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14-04-08 13:51:25 字体放大: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

考试报名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考务日程

(一)2014年3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4年4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30日,各省具体报名时间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三)2014年9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

(四)2014年8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9月30日前,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截止日期前同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2014年9月20-24日(初级资格)、10月25-26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六)2014年10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七)2014年11月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中、高级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2014年度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并稳步推进集中网上评卷试点工作。

(八)2014年11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答卷,对疑似雷同的答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九)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评卷验收工作并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由各省(区、市)先行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支,即卷面合分。

(十)2014年12月1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十一)2014年12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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