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辅导: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2012-10-15 14:07:0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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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辅导: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一、捐赠收入的核算

(一)捐赠的概念

捐赠属于非交换交易的一种,通常是指某个单位或个人(捐赠人)自愿地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无偿地转让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受赠人),或者无偿地清偿或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受赠人)的负债。

捐赠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捐赠是无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属于非交换交易;

第二,捐赠是自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等;

第三,捐赠交易中资产或劳务的转让不属于所有者的投入或向所有者的分配。转自:考试网 - [Examw.Com]

(二)捐赠收入的分类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对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三)捐赠承诺

捐赠承诺是指捐赠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等。捐赠承诺不满足非货币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应予以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例题8·单选题】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确认捐赠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B.应确认捐赠收入,但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C.不应予以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D.满足非货币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应予以确认

【答案】C

【解析】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应予以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四)劳务捐赠

劳务捐赠是捐赠人自愿地向受赠人无偿提供劳务。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五)捐赠收入的账务处理考试用书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核算其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应当设置“捐赠收入”科目;并按照捐赠收入是否存在限制,在“捐赠收入”科目下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分别核算限定性捐赠收入和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多个捐赠项目,还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在“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下按照捐赠项目的不同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捐赠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当期捐赠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在会计期末,应当将该科目中“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将该科目中“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注意: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承诺、劳务捐赠都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