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考点: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013-10-12 12:46:05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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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合同做如下分类:

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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