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证券交易

2013-10-11 15:34:14 字体放大:  

4.持续信息公开

(1)首次信息披露。也称发行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公开发行时对发行人、拟发行的证券以及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进行披露。该类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有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

(2)持续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临时报告

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出临时报告,披露事件内容,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考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2007年考题)

A.公司董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B.公司1/3以上监事辞职

C.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被依法撤销

D.公司经理被撤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大事件。以上四项均是属于重大事件的范围。

【考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按照 《证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2012年考题)

A.中期报告

B.季度报告

C.年度报告

D.临时报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大事件。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提交临时报告。

(3)信息的发布与监督

①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②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③信息披露的方式。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④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证券交易所依据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上市协议,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管理。

【考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09年考题)

A.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须对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5.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内部交易的主体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行为特征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接受内幕信息的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下列信息均属于内幕信息:①临时报告涉及的重大事件;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考题·单选题】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2010年考题)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本题 B选项持股比例未达到5%,不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