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2012-10-12 17:39:31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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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相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相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相关】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2)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简答题)【相关链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3)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相关链接】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超过3年。(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相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5)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相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6)董事会的特别决议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①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②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④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合营企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的有( )。A.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B.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C.利润的分配D.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答案】ABD

【解析】合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答案】ACD【解析】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