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约的失效

2012-09-28 15:54:10 字体放大:  

要约的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2007年)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www.Examw.com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撤回要约是指根本就不让要约生效,谈不上失效的问题。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