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管理》收益与分配管理必看考点

2012-10-15 16:12:08 字体放大:  

考点六: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

(一)投资方向(行业)的税务管理。

(二)投资地点的税务管理。

(三)投资方式的税务管理。

(四)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管理。

考点七: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益免交企业所得税,而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点八:采购的税务管理

(一)购货对象的税务管理。

(二)购货运费的税务管理。

(三)代购方式的税务管理。

(四)结算方式的税务管理。

(五)采购时间税务管理。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考点九:生产的税务管理

(一)存货的税务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税收管理。

(三)人工工资的税务管理。

(四)费用的税务管理。

考点十:销售的税务管理

(一)销售实现方式的税务管理。

(二)促销方式的税务管理。

(三)特殊销售行为的税务管理。

考点十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管理

(一)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二)应纳税收入的税务管理。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管理。

(四)税前扣除项目的税务管理。

(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

(六)以前年度亏损的税务处理。

考点十二:亏损弥补的税务管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关于亏损弥补的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地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

考点十三:股利分配的税务管理

上市公司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股利的形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在计税时有所不同。现金股利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股票股利以派发红利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疑难问题解答

【问】教材的例7-9中,为什么要把运费乘以7%减去?

【答】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承运方货票开给购买方,销售方先代垫后又收回的代垫运费除外,可依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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