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判断题(10分):踩地雷的游戏
2009年的判断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判断题的评分标准: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但判断题整个题型的最低得分为0分,也就是说,即使考生在10个判断题中全部踩了地雷,也不会殃及其他题型的分数。
答判断题对考生而言是“痛苦的决择”,因为“一念之差”对考试成绩的影响是1.5分。在考场上,如果对单选题、多选题没有把握,绝对应当碰一下运气(没有倒扣分的问题)。但对没有把握的判断题,考生最好坚持“谨慎原则”。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判断错误的只倒扣0.5分,从概率论的角度,对没有把握的题目全部判断“对”或者“错”的“期望收益”将大于0,但前提是自己的运气不要太差。但是,在决定冒险之前,先看看2009年的评分标准是不是倒扣0.5分。
4、简答题(15分)
2009年的简答题共3个题目,每个题目5分。简答题的出题形式为简单的案例分析题,每个题目有3个左右的小问题。
5、综合题(10分)
2009年的综合题只有1个题目,10分,综合题有5个左右的小问题。
不管是简答题,还是综合题,大多数考生都感觉无从下手(不像客观题,只要心里明白,就能选出个ABC来;就算心里不明白,也可以弄出个ABC来填上)。如何解决?
第一,做到“心里明白”。如果心里都不明白,说明自己的努力还不够(不要动不动就把自己不会的题目定义为偏题、怪题)。简答题、综合题一般来自重点章节的重要考点,只要认真复习了,总不至于整个题目都看不懂。
第二,做到“纸上明白”。把你心里明白的事情按照固定的套路给别人说清楚,让阅卷老师看明白,否则谁知道你“心里明白”?综合题的答题步骤:第一步作出明确的判断,第二步说明理由。
我们以2007年综合题的第2个小问题为例,题目的要求是“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本小题2分)。
第一步,作出明确的判断(0.5分),如果时间允许,可以完整地写出“董事陈某无须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简明清楚,也可以写成“董事陈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阅卷老师要的就是你的判断,你必须给个明确的说法,不要闪烁其辞。由于综合题不倒扣分,你总可以“给出”一个答案来,没必要坚守孔子的“不知为不知”,否则,0分,你亏不亏?
第二步,说明理由(1.5分)。标准答案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0.5分)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1分)”。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是过渡性的语言,为了避免画蛇添足,累了自己,也累了阅卷老师,考生可以简单地写成“根据有关规定”或者“根据规定”即可,不写不扣分,但最好过渡一下,以表明你受过正规的训练。
其次,由于试题中只是涉及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的决议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答题时,可以直接写成“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最后,是否要求考生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这是考生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标准答案都是法律原文,它没必要再去瞎编了。但考生是闭卷考试,可以自己组织语言进行适当的变通,但法律条文中的关键词必须准确到位。但到底什么叫“适当变通”,既然是主观题,阅卷老师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可能存在一个严格的标准。为了顺利地通过考试,对于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该背的还是要背一下。如果您自己都不严格要求自己,在试卷上自由发挥,考完后完全寄希望于阅卷老师“刀下留人”,那还“有谱儿”吗?
考生必须清楚的是,做主观题时请务必保持卷面整洁、行书工整、条理清晰,乱成一团的卷面没有人会有好心情瞪大眼睛去帮您找其中的关键词。如果您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字写得难看,卷面比自己的字还难看,又不在答题纸上的“指定位置”答题,你对自己都不负责任,您又能指望谁对您负责任?
前面讲了在考试中如何答题,下面我们谈一谈简答题、综合题在复习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首先,要保证做题的数量。简答题、综合题需要通过做一定数量的题目去掌握出题的基本思路、答题的基本方法、各种考点的命题形式。我从来不主张搞“题海战术”,因为在职考生没有时间搞“题海战术”,《经济法》考试的主力题型在单选题、多选题,考生也没有必要为了25分的主观题舍本逐末去搞“题海战术”。但是,不做题是万万不能的。
其次,要保证做题的质量。每做一个题目,考生都应该总结一下,这个题目涉及了哪些考点,这些考点自己是否会举一反三,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因为做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最后,要真正去做题。许多考生习惯一边看综合题,一边看答案。这个习惯最好能改掉,因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会做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否则,平时复习中感觉综合题很容易,全都看得懂;到了考场上没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无从下手。
三、初步预测
1、综合题考生应重点关注《合同法》和《公司法》。
2、如果综合题选择了《合同法》,则《公司法》必将出现在简答题中。反之亦然。
3、考生应注意《合伙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简答题。
4、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还是有可能出现在简答题中,在没有确定的消息之前,考生绝对不能放弃对“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的复习和准备。
我刚刚看到1号文件,先写下这么多。大家对1号文件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对于共性的问题我会再找机会予以解答。如果有什么最新消息,我们会及时告知大家。最后,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0年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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