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重点:与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2012-08-09 10:40:46 字体放大: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10月28日开考,考生朋友也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之中,威廉希尔app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特别收集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重点供广大考生朋友参考复习,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与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1.关联方的范围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相关考点】《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考题·多选题】甲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企业关联方的有( )。(2011年考题)

A.甲企业的副经理林某

B.甲企业经理的同学陈某

C.甲企业的职工李某

D.甲企业财务负责人的配偶王某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关联方的范围。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选项A属于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项D属于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2.与关联方交易的限制和禁止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③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所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例题·单选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可以不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是( )。

A.与关联方订立借款的协议

B.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C.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D.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与关联方交易的限制和禁止。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