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吉林长春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希望对参加湖北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生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6日—27日。
考生(请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登陆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ccrjk.com)或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直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直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规格,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29日(市直报名点:09:0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人民广场市委会堂南侧。咨询电话:0431-88776881。
(注:点击查看路线图http://www.ccrjk.com/interfaces/content2.dc?wzbh=404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8日—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册税务师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税法(一) 下午13:00-15:30税法(二) 下午16:30-19:00财务与会计 |
《税务代理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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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税收代理实务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质量、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二)税务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电话:0431-88994791、88994450。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四)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五)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5948068055。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中国农业出版社网站查询: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长春市直考区报名的,到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证件管理科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